豫房估协〔2020〕22号
各会员单位:
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自2010年成立以来,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关心和指导下,在二届理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广大会员的支持下,秉承服务的理念,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提升了协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目前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即将到届,为做好换届的准备工作,现就发展和确认会员单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和确认会员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协会《章程》规定,本次会员发展和确认的对象主要是省内依法设立的房地产估价经纪机构、与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本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上述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会,原协会单位会员也需填表确认。
二、发展和确认会员单位的条件
根据《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章程》第八条规定,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新一届理事会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省民政厅有关规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长、副会长、监事长和会长。
理事(或单位理事代表)候选人先由会员单位推荐或自荐,换届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各会员单位的意愿,结合行业和地域代表性等因素从推荐或自荐名单中按会员单位总数的1/3提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在理事中广泛协商产生,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和监事长在行业内推举,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理事自荐的条件
在确认会员时,如自荐理事,需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备会员的基本条件;
(二)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内,具有一定领导力和影响力;
(三)积极、热心参与行业活动,具有行业责任感;
(四)模范遵守行业诚信自律约定。
五、确认会员的办法
有意加入我会的,请填写《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单位会员确认表》(附件1);有意自荐成为理事的,还需填写《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代表候选人申请表》(附件2),并于2020年10月11日前将盖章后纸质材料送至或快递至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秘书处。
为了方便后期数据汇总,请同时填写单位会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理事代表候选人信息采集表(附件4),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协会邮箱hngjjj@126.com。
六、其他事宜
(一)协会确认会员单位后,将按照《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和疫情防控需要确定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资格、数量和相关事宜。
(二)预参加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的相关人员请自觉做好疫情防控,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地址:郑州市郑开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象湖伟业国际A座508
联系人 :王晨、宋力飞、李伟杰0371-68107970
附件: 1.第三届理事会单位会员确认表
2020年9月28日